焦作市福利院成立于1964年,隶属于市民政局,2010年5月加挂焦作市老年公寓牌子,是焦作市唯一一所由政府兴办的综合性社会福利机构,主要任务是为收养的“城市特困人员提供生活起居、医疗护理、康复特... 更多

2004年2月 市级文明单位

2004年3月 河南省民政工作先进集体

2005年11月 通过ISO9001:2000质量体系认证

2006年3月 消防先进单位

2006年3月 焦作市巾帼文明岗

2006年12月 河南省卫生先进单位

2007年3月 河南省民政工作先进集体

2007年3月 河南省一级福利院

2007年8月 焦作市民政工作先进集体

2007年10月 省级文明单位

2008年12月 河南省民政系统政风行风建设先进基层窗口单位

2008年12月 焦作市市直事业单位法人信用A级单位

2009年2月 全市民政系统群众满意窗口单位

2010年2月 全市民政系统群众满意窗口单位

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

焦作市委市政府印发《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实施意见》

时间:2015-09-10来源:本站作者:Author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规定》和省委、省政府《贯彻落实中央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八项规定的若干意见》,经市委常委会研究通过,市委、市政府印发了《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要求全市各级各部门从巩固党的执政地位、实现党的执政使命的高度,充分认识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极端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把加强作风建设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采取有力措施解决好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务求取得扎实成效。

  《意见》从7个方面作出21项具体要求。

  一是改进调查研究。要科学统筹安排。市委常委、副市长到基层调研要统筹安排调研时间和地点,不要集中、同时或轮番到一个地方、一个地点、一条线路去调研。除市委书记、市长外,其他市委常委、副市长可结合分管工作或调研主题听取下级工作汇报,一般不召开全面工作汇报会和由下级几个领导班子成员参加的会议。要注重实际效果。既要到工作成效好的地方总结经验,更要到困难较多、情况复杂、矛盾尖锐的地方研究解决实际问题。调研点不为迎接考察调研装修布置,汇报工作要直奔主题,讲真话,报实情,献实策。要减少陪同人员。除现场办公外,市委书记、市长到基层考察调研,市直有关部门陪同人员一般不超过4人,县市区陪同的负责同志不超过2人;其他市委常委、副市长到基层考察调研,市直有关部门陪同人员一般不超过2人,县市区由1名负责同志陪同,县市区主要负责同志可不陪同;不搞层层多人陪同,考察点所在乡镇(街道办事处)安排1位负责同志陪同。考察企事业单位和条条管理部门时,其在异地的上级单位和主管部门的负责同志不到现场陪同。要简化接待工作。市领导到基层调研,当地负责同志在第一个考察点等候,在最后一个考察点送行,一律不到辖区边界和高速路口迎送。调研期间,不张贴悬挂标语横幅,不打欢迎字幕,不铺设迎宾地毯,不摆放花草,不组织安排文艺表演和其他各类娱乐活动,不安排超标准住宿,不赠送各类纪念品或土特产,一般不安排接见合影。在城区调研,一律不安排就餐、住宿;在县市调研,原则上不安排住宿,不安排宴请。工作用餐原则上安排自助餐,一律不超过4个品种菜肴,以家常饭菜为主,不上高档菜肴,一律不上酒。除工作需要外,不去名胜古迹、风景区参观。调研活动一般安排集体乘车,尽量减少随行车辆。要改进警卫工作。省(部)级及以上领导同志莅焦调研要严格按上级和公安部门有关规定组织部署保卫工作,市领导到基层调研一律不使用开道车。

  二是精简会议活动。要减少会议活动数量。各级各部门要严格清理、切实减少各类会议活动,能不开的坚决不开,可以合并的坚决合并。大力精简各类纪念会、研讨会、表彰会、剪彩、奠基以及各种检查、评比活动,确需举办或开展的要报同级党委、政府批准;不得擅自邀请省(部)级及以上领导参加本地本部门召开的会议和举办的活动,或为纪念物、出版物、建筑物等题词、题字。严格实行各类节会、庆典活动审批制度,严格控制市级领导干部(包括离退休市级领导干部)出席节庆活动,未经市委批准,市级领导干部不得出席各类节庆活动,不得在活动中挂名任职、发贺信贺电、题词、剪彩等。要严格会议活动审批程序,以市委、市政府名义召开的全市性会议和举办的重大活动,由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统筹安排。各部门召开本系统全市性会议,每年不超过1次。要控制会议活动规模。以市委、市政府名义召开的会议和举办的活动,应严格按照制订的方案组织实施。市委书记、市长不出席各部门召开的工作会议。凡已经发文部署的工作,不再以市委、市政府名义召开会议。各部门召开的业务工作会议,只安排与会议内容密切相关的部门参加,不请各县市区党政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时间原则上不超过2小时,人数从严控制。全国、全省、全市电视电话会议要按照上级要求从严控制规模,焦作主会场一般不请县市区的同志参加。要提高会议活动效率和质量。每次会议原则上只安排一个主报告,发言时间要从严掌握,坚持开短会、讲短话。需要安排讨论的会议,要精心设置议题,充分安排讨论时间,提高会议质量。

  三是精简文件简报。凡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法规已作出明确规定的,现行文件规定仍然适用的,一律不再制发文件。不得层层转发、照搬照抄上级文件。没有实质内容、可发可不发的文件简报,一律不发。贯彻落实上级下发文件的意见,由部门发文或部门联合发文能够解决问题的,不以市委、市政府或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名义发文。未经市委、市政府批准,各部门、各议事协调机构不得向地方党委和政府发布指示性公文,不得要求地方党委和政府报文。每年以市委、市委办公室或市政府、市政府办公室名义发出的文件,一般不超过上年度数量。各部门报送市委、市政府的简报,原则上只保留1种。各地各部门文件要严格控制篇幅,报送市委、市政府的请示、报告原则上不超过3000字,简报每期篇幅应控制在2500字以内,参考资料和研究报告一般不超过4000字,超过4000字的应有内容摘要。要加快信息化建设,在确保涉密资料保密安全的前提下,积极推广电子公文和二维条码应用,逐步实现文件和简报资料网络传输和网上办理。

  四是严格控制外出考察。要严格出访计划管理。市领导因公出访,严格实行计划管理。市外事工作领导小组于每年12月底前研究确定下年度因公出访计划,并报省外事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后执行,年中进行一次综合协调,不得临时安排出访。要从严控制出访活动。市领导出访根据省里批准的计划和年中综合协调情况统筹安排,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原则上不安排同期出访。市领导出访次数、时间、国家(地区)、随行人员要严格按有关规定执行,坚决杜绝无实质性任务、照顾性出访,未经省委批准不得擅自绕道、顺访其他国家(地区)。国内学习考察活动要严格控制规模及次数,坚决制止无实质内容的考察学习。

  五是改进新闻报道。要规范和简化新闻报道。除市委和市政府举行的或市委批准召开的具有全局性重大意义的会议外,会议报道不应把领导同志是否出席作为报道和报道规格的唯一标准。除市委书记、市长外,其他市委常委、副市长到基层考察工作、调查研究和参加其他重要活动,原则上只发简明新闻,报道要多反映群众关心的实质性内容,多宣传推动工作的有效举措,把镜头更多地对准群众,把版面更多地留给基层。省直各部门在我市召开的一般性工作会议、市直各部门召开的会议,原则上不报道。要加强新闻报道统筹协调。市委常委、副市长的新闻报道工作由市委宣传部负责统筹协调和日常管理,并督促指导市直新闻媒体落实有关规定。涉及市委重大会议活动的新闻报道工作,市委宣传部和市委办公室统筹安排。

  六是厉行勤俭节约。要严格公务接待和用车配备。减少公务接待,控制接待标准,压缩经费开支,反对讲排场、比阔气,杜绝铺张浪费。不搞公款相互宴请,反对公款私请。认真落实党政机关公务用车配备使用管理规定,一律不得超标准、超编制购置配备使用车辆。要控制会议活动经费。各级各部门举办会议活动要严格执行有关规定,严禁提高会议用餐、住宿标准,严禁组织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不得高标准核销会议经费和摊派经费负担。严禁以任何名义发放纪念品。未经批准召开的会议和举办的活动,其经费一律不予核销。会议活动现场布置要简朴,工作会议一律不摆花草、不制作背景板。

  七是加强领导和监督。要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各部门要按照《意见》要求,建立健全相关制度,精心组织实施,务求取得实效。各级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要对所属地方、单位转变作风负总责,从自身做起、从现在做起、从具体事情做起,带头改进工作作风,带头密切联系群众,带头解决实际问题,带头真抓实干,带头厉行节约。要强化督促检查。各级各部门每年年底对执行情况要进行1次专项检查,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要定期督促检查,对违反规定的要建议有关部门进行处理。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把监督执行《意见》作为改进党风政风的一项经常性工作来抓,各级组织部门要把落实本意见情况纳入领导干部和部门年终考核的内容,各级宣传部门要对本意见的贯彻执行情况进行舆论引导和监督。审计部门每年要对各地各部门会议活动等经费的使用情况进行审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