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作市福利院成立于1964年,隶属于市民政局,2010年5月加挂焦作市老年公寓牌子,是焦作市唯一一所由政府兴办的综合性社会福利机构,主要任务是为收养的“城市特困人员提供生活起居、医疗护理、康复特... 更多

2004年2月 市级文明单位

2004年3月 河南省民政工作先进集体

2005年11月 通过ISO9001:2000质量体系认证

2006年3月 消防先进单位

2006年3月 焦作市巾帼文明岗

2006年12月 河南省卫生先进单位

2007年3月 河南省民政工作先进集体

2007年3月 河南省一级福利院

2007年8月 焦作市民政工作先进集体

2007年10月 省级文明单位

2008年12月 河南省民政系统政风行风建设先进基层窗口单位

2008年12月 焦作市市直事业单位法人信用A级单位

2009年2月 全市民政系统群众满意窗口单位

2010年2月 全市民政系统群众满意窗口单位

新闻动态

焦作市福利院 “文明健身更快乐”倡议书

时间:2022-01-18来源:本站作者:Author

焦作市福利院

“文明健身更快乐”倡议书

近年“广场舞、暴走团、健步走“作为一种简捷方便的锻炼方式受到许多人的喜爱和迫捧,是广大群众喜闻乐见的娱乐和健身活动之一,但其“扰民”问题也日益成为社会关注的热点。为促进我市文明健康生活方式有序发展,创造秩序和谐、环境宜人的公共空间,营造文明和谐的社会风尚,我们倡议“静音广场舞,规范暴走团、健步走”,请大家共同遵守。

一、控时降音,文明健身。开展广场舞、暴走团和健步走应兼顾他人的正常生产、生活和作息。夏季一般在20:30前结束,其他季节一般在20:00前结束,持续时间不超过2小时。活动声源处音量最高不超过85分贝,在距离声源最近的噪声敏感建筑一米处的音量最高不超过45分贝。逢高考、中考等特殊时段,应暂停活动。

二、遵纪守法,加强自律。开展广场舞活动要自觉遵守相关法律法规,服从有关部门依法管理,不得以经营为目的,排斥他人自愿参与锻炼。活动场地尽量选择远离住宅集中区域的场地,不得占用公共道路,不得影响交通或妨碍他人正常通行。

三、团结友善,和谐相处。广场舞队伍之间要文明礼让、互帮互助,不以年龄、舞种和表现水平相比较,不得恶意比拼音量。要与周边居民和谐相处,友好协商,理性化解误会矛盾。要主动加强与社区的沟通联系,善于听取社区的建议意见。

四、崇德守礼,爱护公物。要自觉遵守市民文明守则、社会公德,讲文明话,行文明事,做文明人。保护环境,爱护公共财物,保持环境。



                                                             焦作市福利院创建办

                                                              2022年1月18日